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交易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而《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房屋买卖中,“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亦即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过户手续。
1.买方负担:二手房过户登记费;二手房过户契税;二手房过户核档费。
2.卖方负担: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评估费。
3.买卖双方均摊: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二手房过户印花税。
注:费用如何分摊有约定则依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