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家小区把车丢失,请问,物业管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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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同小区停车场之间是保管关系,则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业主和停车场的经营者之间是保管关系,还是租赁关系,主要看停车场的管理员是否实际控制停放的车辆。如果停车后发给停车凭证,业主来开车须出示凭证才能将车开走,那么一般认为管理员能实际控制所存放的车辆,因而业主和停车场的经营者之间是保管关系;如果停车后没有任何凭证,业主来开车也不用出示任何凭证就能将车开走,那么一般认为管理员不能实际控制所存放的车辆,因而业主和停车场的经营者之间是租赁关系。需要提出的是,即使业主和停车场的经营者之间是保管关系,如果停车场的经营者能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那么他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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