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不过好像被废止了。要想看新的,好像《新编城市房屋拆迁实用指南》这本书里有!就1页,到书店看看就可以了!

    2022-02-17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哪些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全文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006-0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号 一九九○年五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

    2022-01-14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 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2021-07-06 1
  • 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是在管理条例里面吗?

    物权法第六章自有部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管理权为基准,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度,业主大会制度,管理规约制度,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物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确立业主之间,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建设单位与业主以及物业企业之间,市政公用单位与业主及物业企业之间,居委会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之间,物业管理各方主体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2021-04-19 1
  • 签的合同上写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10.7.5-2050.2.11,但是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应该是70年啊,我的合同上住宅使用年限是50年和我的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21-02-17 1
  • 《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哪些基本制度,如何准确把握其内涵

    据建设部总经济师谢家瑾介绍,《物业管理条例》所确立的七项基本制度是:   一、业主大会制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并存,业主大会决策、业主委员会执行。   二、业主公约制度。业主公约是业主共同订立并遵守的行为准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提倡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当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五、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七、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物业管理条例》的内涵大致可分为: (一)尊重和维护业主的财产权利 (二)建立业主民主协商、自我管理、平衡利益机制 (三)《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共同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四)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2020-11-20 1
  •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现在有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是因为现在房地产行业开发的非常的好,所以也应运而生好多公司,不过想要成立一家房地产公司,也是需要有经营管理条例的。因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条例出台也是为了保障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且是由国家制定的,由国务院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工作,所以是非常正规,而且是非常权威。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成立,包括制度都有详细的介绍。

    2020-11-09 1
  • 谁知道进户门内开改外开违反哪一条物业管理条例?

    违反《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020-10-19 1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

    2020-10-04 0
  • 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则有了强有力的相关要求,也使建设工程的质量有了很好的保障,其中对相关于设计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有明确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的规定。

    2020-08-04 1
  •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哪些规定?

    建设工程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项目,一般来说,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承包出去的,当然,对于这种大型的工程项目,也有相关的法规条款来进行约束,例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便是其中之一。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哪些规定?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下面,就让律师365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2020-08-01 1
  • 广东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若紧靠各工程责任主体来保障工程质量,势必会增加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故而各地一般都会设立有监测机构,并制定监测条例,规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加以限制。各地实施的管理条例是不同的,今天律师365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广东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管理条例的相关信息。

    2020-07-26 1
  • 请问暖气管道维护费由什么单位管理条例

    对于暖气管道维护费在单位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议先找找大家签署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有关保修条款的具体规定,一般在里面就有详细的记录。如果没有的情况,建议直接向物业公司了解装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约定细节。同时可以知道集中供暖在各地有详细的管理条例(办法)内容,可以进行查阅。

    2020-07-16 1
  • 招投标实施条例全文是怎样的

    2020-07-10 0
  • 哪位清楚进户门内开改外开违反哪一条物业管理条例?

    平时门都是关着的,只是进出的时候开一下,应该没有什么妨碍吧。和他好好协商一下,远亲还不如近邻呢

    2020-07-02 1
  • 当时支付定金共1万5;交首付时开了一张总收据,然后把购房协议收回了(上面好像有如违约定金不退的条例

    是的,正常的定金是不会退的,所以签合同一定要想好才行

    2020-06-14 2
  • 我有一套安置房要卖,买方付了一部分定金给我,这样需要怎么交易?合同里又该如何制定相关条例?

    您这边尾款确定结清的情况下,直接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就行,合同确定时间过户,成交价格,违约责任,最好通过正规的二手房中介机构

    2020-05-17 1
  • 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有一部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具体看链接。该办法有如下规定:第二十四条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商业用房、公寓式办公楼、高层公寓、别墅等建设项目拆迁,不适合原地安置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第二十五条 货币补偿款实行公式计算,即货币补偿款=(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被拆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成新)×(1-调节系数)×建筑面积。前款所称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即区位补偿价,由市物价等管理部门会同市拆管办在房地产市场评估基础上核定。实行货币补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间停业补助费、人员停业工资补贴。被拆迁人使用拆迁货币补偿款购买房屋,凭拆迁补偿协议书,有关部门给予减免相关契税。第二十六条 产权调换价款计算公式:(一)按原使用面积安置住宅的产权调换价款=原使用面积×安置房的房屋建筑系数×产权调换差价,其中,房屋建筑系数=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二)按原建筑面积安置的非住宅产权调换价款=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差价;(三)征地转户房屋产权调换价款=应安置的建筑面积×产权调换差价。第二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工程的性质,采取原地安置或易地安置的方式。采取易地安置的,从环城公园路内迁到一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10%~20%;从环城公园路内迁到一环路外二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30%~40%;从环城公园路外一环路内迁到二环路内的,安置面积无偿增加10%~20%。迁到二环路外安置的,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安置面积再无偿增加10%~20%。上款易地安置增加的面积,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按使用面积计算;非住宅和征用集体土地上的住宅按应安置建筑面积计算。第二十八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可以对被拆迁人实行一次性安置或过渡性安置方式。采取自行过渡安置的,过渡期内由被拆迁人或房屋使用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拆迁人按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非住宅过渡期不得超过30个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100%;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200%。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内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按上款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二十九条 市政建设拆迁由市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可以实行以区为主条块双承包的方式。市政建设拆迁

    2020-04-29 1
  • 农村房屋拆迁中说的航内面积和航外面积是什么意思? 是否知晓2018房屋拆迁条例 请问按照国家拆迁标准农村拆迁标准是不是3 ….

    您好,以当地拆迁政策为准。

    2020-04-19 1
  • 我是本市城区户口,一直住在白家房子里,91年因小孩上学将户囗移至同一辖区地址请问按照户口登记条例我家户口能再迁回吗?

    你的问题找户籍民警,找律师没有用

    2020-03-3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