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是崂山区的一名居民,租赁村里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请问青岛市什么时候进行土地确权到户?好让老百姓对承包的土地有一份保障,谢谢[青岛]

    2020-12-29 0
  • 你好,我是崂山区的一名居民,租赁村里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请问青岛市什么时候进行土地确权到户?好让老百姓对承包的土地有一份保障,谢谢[青岛]

    感谢您参与本次网络问政活动。2012年我市启动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符合登记条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市农委已于2013年启动,为尽快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农委或当地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19-05-15 1
  • 转租非农用地盖房房产问题

    看你们承包合同怎么约定的。

    2012-09-08 2
  • 农用地造房子是可以吗?

    您好,我是爱房网编辑。农用地是集体所有,建房的的话需要经过集体审批。

    2012-09-06 2
  • 【合谊榕府】 有套宅基地,影响购房贷款不。

    不影响,那是老家房子

    2022-07-28 2
  • 农用地建设用地转化该怎么办手续?

    2021-12-17 0
  • 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去年由于规划的变更.土地用途由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否还是原农民集体. 国土局能否将该土地挂牌出让?原农民集体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2021-06-17 0
  • 成建制转户后.土地没有征用补偿,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规划的变更.土地用途由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否还是原农民集体.为什么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21-05-23 1
  • 我在我自家的农用地上盖建了一个厂房,如今要办理环评,可是土地手续是个问题现在的我该怎么办?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21-03-31 2
  • 我于07年购买了一处由房主在自有宅基地开发的房屋,土地出让金,请问这样的合约如果与房主打官司的话可以起到法律效用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021-03-28 1
  • 我于07年购买了一处由房主在自有宅基地开发的房屋,土地出让金,请问这样的合约如果与房主打官司的话可以起到法律效用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2021-03-15 1
  • 自家的农用地可以建房吗?

    不能用于建房,农用地转非农用地,也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

    2021-02-27 1
  • 【凤凰花园】 农房安置房土地是划拨性质,需缴纳多少钱的土地出让金。

    目前不用交土地出让金😁😁😁

    2021-02-12 1
  • 目前农村农用地被村里的开发商占用开发建设道路,并以道路两边的土地出卖获取收益不知是否有法律依据支撑?

    您好,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才可以建造!

    2020-12-23 1
  • 农用地转用是指什么?

    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将现状为农用地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2020-11-13 1
  • 如何才可以在农用地建房?

    2020-11-10 0
  • 农用地转用是指什么?

    农用地转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将现状为农用地的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

    2020-11-03 1
  • 【农房公司家属院】买二手房贷款容易申请吗?有中介跟我说不放贷款了

    2020-11-03 0
  • 【农房配套公司宿舍】买二手房贷款容易申请吗?有中介跟我说不放贷款了

    都一样了,

    2020-10-16 3
  • 有谁讲下能用农用地盖房子吗?

    1、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转让,转让者和承受者均应缴纳契税非常明确,不再赘述。2、未批先占、以租代征等占地形式再次签订转让后,实际上已完全具备文件中表述的三个关键方面。采用未批占地、以租代征这种形式用地,当占地者已经足额向村委交纳占地补偿费用后,就具有了实质的完全处分权,可以把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出售;只有占地者的租赁费没有交纳完毕,或者仍然需要向村里交纳土地使用费时,占地者的处分权是不完全的,或者是受限制的。土地使用权出售后新的土地使用权承受方要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续租,明确继续交纳土地使用费,仅此一点不同而已。实际上原土地使用者具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当时承受该土地时应纳契税,现新承受者也应缴纳契税。3、私自强占的土地,一般附有简单的建筑物,土地使用人完全可以象处置农村房屋一样处置该土地及其简单的建筑物,获取收益。符合国税函〔2007〕645号文件规定的情形,承受者应缴纳契税。以此类推,那么原转让人当初在承受时也应缴纳契税。四、从公平税负的角度,未批占地应该征收契税无论是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还是未批占地无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均不妨碍正常纳税。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明确,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各种非法的收费、收入,国家税务总局也有明确的规定,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第一条第三款“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另外,从有利于保护耕地和平衡税收负担的原则,正常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要纳契税,而未经批准的不纳税,更不利于均衡税负,不利于间的公平竞争,因此应该征收契税。

    2020-09-1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