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书必须包含赠方与受赠方基本信息和约定事项,且赠与书要经过公证和办理抵押登记了才有法律效力。1、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3、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依据合同法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房屋赠与所需要的资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可以由公证处代书);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6、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第二,从长远看,赠予不如买卖来得经济因为赠予的话,需要缴纳的是2%的公证费和1.5%的契税,但是再卖掉,需要的是5%的营业税和房子全价的20%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约1.5%因为是无偿取得的,第二次交易累计需要大约30%的税务而买卖的话,没过5年,也就是5%的营业税和差价部分20%,以及契税约1.5%(由于时间短,差价应该不大,和后续全价的20%比较起来,是小巫见大巫);第二次卖的话,如果唯一住房的,也只要1.5%的契税,按二套的话,也是5%营业税和差价的20%个税,以及契税1.5%
你好,房屋权利人以登记为要件,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到房产局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变更房产权利人登记才可以.至于去掉一方名字的权利是放弃还是主张对方支付对价那时你们之间协商不事情.
依照你的情况,我认为有以下看法供你参照:1、你弟弟的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当时房改时,你家都是谁在房改单位工作?由于房改房是依照工作关系和人口分配的。2、假如当时只有你父母在房改单位工作,那房子的登记就只能登记在你父母名下,那你弟弟的那套房子就可以当成你父母的遗产,由你们兄弟共同继承两套房。3、假如当时你夫妻、你父母、你弟弟都在房改单位工作,你弟弟现在已经登记了他那套房产,那你就可以全家坐下来商量,你父母的房产就由你继承:办理房产过户、父母赠与、公正遗嘱等合法形式。总之,房改房对你这个单位职工是有份的。4、假如当时你弟弟不在房改单位工作,那他的房子就没有理由登记在他名下,可以通过房改单位出面,重新登记。5、假如当时你夫妻不在房改单位工作,而你弟弟和父母在房改单位工作,那你就不能理直气壮地要房改房,只求父母的恩赐。由于房改房是有政策法规的。假如登记有问题,应该找房改单位出面,找房管局更正原登记。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讲自己的房产无偿的赠送给另一方,一般比较多的发生在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当然也有其他关系人之间的赠与。那么房屋赠与需要走哪些手续呢?首先,双方应当签订房产赠与书面合同,也就是常说的赠与书;其次,双方需携带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缴纳契税;第三,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虽然目前《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要求“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已经废止,但办理公证可能降低以后产生纠纷的风险,因此还是鼓励办理公证。第四,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最后,若房屋是过户给子女,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并且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