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价应控制在100万以内,首付30万,贷款70万,可以用公积金+商业贷款,每月还款大概在4500元左右,主要看你们住几口人?确定买几房?建议离上班单位近一点的小区。
您好,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灵活就业人员根据《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试行)》(长金管发〔2016〕3号?)文件要求,凡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
您好! 如您符合公积金缴存范围,您可投诉您的单位。 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城镇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本市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事指南如下: 一、办理条件 城镇在职职工与用工单位发生住房公积金纠纷(未缴、少缴等)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书面向公积金中心投诉。(只能补缴一年的) 二、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三)经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工资表的,按本市劳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 (四)如为外地户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有本市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还需提供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松柏大厦14楼1401室归集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