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描述,虽然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但产权却登记在夫妻两人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产权份额情况下,原则上是均分。
遗产分配的规则: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此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离婚后,没有复婚,仍然共同生活,形成同居关系,1、同居的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问题,能协议就按协议处理。在协议时,应委托律师起草、审核或者见证协议,避免以后再发生纠纷。如协议不成,应委托律师起诉。2、如起诉,子女抚养问题,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3、如起诉,同居期间所得共同财产,参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即原则上平分,适当照顾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