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条例》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原有的规定办理, 拆迁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可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作出拆迁行政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被拆迁人(承租人)对拆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拆迁裁决的合法性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被拆迁人(承租人)仍不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后可实施强制执行,区政府负责协助执行。
您好!根据国务院征收条例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实施房屋征收,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于开发企业通过“补充协议”修改或否认示范文本条款侵害购房人利益的,购房人应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