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上就是商品房退房条件以及商品房退房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对退房条件以及退房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购房者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15内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退还房款。若不能很好的处理,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谢谢您的参考
1、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买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以上就是商品房退房条件以及商品房退房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对退房条件以及退房流程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购房者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15内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退还房款。若不能很好的处理,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谢谢您的参考
: 一是买方违约,二是卖方违约,三是双方都不违约,但双方就退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四是双方都违约,但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在购房的不同阶段出现退房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 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买方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按目前商品房买卖的惯例,卖方或其代理人一般都先介绍房产的基本情况,待买方交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之后,卖方才与买方就合同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谈,否则拒绝出示合同或拒绝讨论合同的条款。如果买方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无论卖方所预售项目有无《预销售许可证》,买方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采取口头或书面方式均可,在卖方退回买方所交款项后,买方将发票或收据交还卖方,卖方可将所保留的房号售与他人,双方都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卖方不同意全额退款,买方可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回全部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买方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且定金是担保主合同履行的,主合同还没有成立,何以存在定金?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笔者认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应以《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为准。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买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已备案的退房到房管局申请合同撤销就可以了,应该不需要交其他费用,至于合同的文本费用嘛那要看和开发商的约定了。最多20元左右。但是退房问题牵扯到内部合同的约定,如何约定贷款不成的情况。看条款,若是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应该退回全部所缴款。
银行的按揭贷款该怎样处理?对此问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处理: 1、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或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开发商逾期交房,又不愿意退房,在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有: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开发商逾期交房,又不愿意退房,在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内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签订了预售合同,应该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在购房者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则该合同应该认定为有效。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既无违约金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还款记录,书面证据等双方进行协商。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二、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1、预期利益的起算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为起算点,订立之前的利益不能纳入。2、损失的最高额是以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过高或不可预见的利益不能纳入。 3、预期利益实在订立合同时违约方可以预见的,或是违约方可能造成的损失,需要承担的损失后果。其他的不能强加在预期利益之内。 最后,在逾期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都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只是责任的大小有所不同,建议不要想通过规避法律的方式
网签过就不太好退了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条法律条文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法律依据: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建议协商退款
实践中如果商品房逾期交房,一般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来计算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违约金,二是已付房款利息。 一般约定的违约金的标准是按已经支付房产的一定比例来按天数计算的,这一比例一般是每日万分之几的标准。例如,房价是100万元,约定的违约金是万分之一,并且逾期30天交房,则违约金为100万乘以万分之一乘以30天,结果是3000元。 关于已付款利息,一般是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按天数计算的,例如,房款是100万元,逾期30天,现行银行贷款利率为5.5%,则利息计算方式为,100万元乘以5.5%除以365天乘以30天等于4520元。 这样上述两项相加3000加上4520等于7520元,这就是开发商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 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此如果没有具体签订合同,不存在事实的违约,并无其它约定和具体的违约行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题主好,政策性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用于供应安置被拆迁家庭,具有保障性质的限价定销的普通商品住房。政策性商品房自购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禁止倒买倒卖,一经发现责令退房,所退房屋重新用于安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一般来说商品房只要签订了购房合同或者交付了定金就很难再退房了,所以说我们一定要想清楚再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你已经签订了合同或者已经交付了定金的话,想退房就只有和开发商好好商量了,看看开发商愿不愿意退房了,不过一般的开发商都不会同意的,毕竟人家也是做生意赚钱的。所以如果你要强行退房的话,可能就需要支付给开发商一笔违约金才行了。
定金是退不了的,可以找专门办理房产的律师咨询一下。
因您的房产已在房产局备案,若您选择退房,首先得撤销备案,但这前提必须征得开发商同意。其次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违约内容,与其协商违约金额,但无论如何您的定金是会被开发商没收的。
您好,房产交易中心给你的已经是官方答复了,而且通常开发商不会延迟1年甚至更多时间,才拿到竣工报告的。
这个需要跟开发商协商,不行的话可以走司法程序
如果超过约定的交房日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住户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退房步骤: 第一步:购房人通过特快专递、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再有,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