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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不要担心,你买的公寓房,40年后还是你的,他的产权证上还是你的名字,说是到期,只是说土地使用到期了,40年后,你和业主们可以一起联名,向国土局申请可以延长时间,如果国土局没有同意,那就说明还有别的方式。可能这一块地准备拆迁了,你同样可以获得赔偿的!要么是房屋补偿,要么是货币补偿!所以不管是40年的房子还是70年的房子,都是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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