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有没有产权?一般情况下是有房产证、产权证的。只不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安置房手续是齐全的,主要是国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内不允许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必须是原被拆迁人的产权证,可能这个政策是为了防止拆迁户,或者过户逃税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买了只能私下做个买卖协议,因为不符合规定,卖方一旦反悔,买方的权益很难保证,而且这个交易公证处是不予公证的《不合法》。如果是超过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过户的,和正常商品房一样!几年能拿到房产证正常情况下:1.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2.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3.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此外是小额的手续费和杂费。4.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具体时间就在领证通知书上。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也许现在有些地方的称谓变了)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一定符合你那里的具体情况)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房能买卖吗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买集资房不需要去公证同样具有法律效力。集资房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合同效力。扩展资料: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效力,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期房买卖的委托公证,如果房子产权清楚,不涉及第三人权利,则直接买卖过户,一般不需要公证。如果房子在买卖时卖方没有房子的两证,则办理公证,进而大限度保护买方的利益,携带资料就买卖合同到相关地点办理即可。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 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房产公证一般出现在房产赠与和继承中,这是必备的一个程序,只有经过了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益。一般房屋公证费用包括房屋转让,买卖等,按房屋总价的3‰来收费。而如果是用来证明财产继承或者是赠与的话,如果不满1万元,则按照1%来收费。在1万元以上的话,是按照2%来收取。如果是证明死亡委托书或者是婚姻状况等收费是十元。证明遗嘱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在10到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