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补偿奖励系数怎么理解?奖励现金还是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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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姜晓飞 经纪人

    昆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奖励、 搬迁奖励及补助标准 为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苏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搬迁奖励标准如下: 一、 房屋征收补偿奖励 1. 补偿奖励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偿奖励系数 2. 补偿奖励系数为: 被征收房屋40平方米以内 补偿奖励系数0.45 被征收房屋40-60平方米以内 补偿奖励系数0.32 被征收房屋60-95平方米以内 补偿奖励系数0.29 被征收房屋95-150平方米以内 补偿奖励系数0.26 被征收房屋150-200平方米以内 补偿奖励系数0.24 被征收房屋200平方米以上 补偿奖励系数0.23 3. 补偿奖励适用对象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征收非住宅房屋的不执行补偿奖励。 二、房屋征收搬迁奖励 1.房屋征收搬迁奖励,是指对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完成搬迁(腾地交房)的被征收人或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的一次性奖励。超过搬迁奖励期限签协搬迁的,不得享受奖励费。 2.奖励标准: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含144平方米),每户奖励3万元;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每户奖励5万元。 企业整体搬迁的,双方协商解决。 三、房屋征收补助 1. 房屋征收补助主要是指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界定的大病、残疾、贫困以及高龄等特殊对象的补助(具体类别和标准详见表一)。补助发放以户为单位。 2. 补助对象须有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该房屋的被征收人。根据补助类别确定相应的补助金额,每户补助金额可累计,但*不超过五万元。五年内从他处迁入,并在他处因拆迁或征收已享受过补助的对象,不再享受补助。 3.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户)对照标准,填写《被征收人(户)补助申请表》(详见附表二),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属地社区、街道、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署意见,报房屋征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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