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养儿防老”的思想,觉得“女儿迟早是别家的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即使在现代社会,有这样思维的家庭也不在少数。那么在法律上,真的如“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样吗?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产吗?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例回顾陈女士的父母于2018年先后去世,在成都青羊区留下了一套房屋,且其弟弟居住其内,而其父母在去世前也未留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2019年3月,弟弟独自将房屋出售并与签订购房合同。后陈女士知晓后,称自己尽了赡养父母的义务,也拥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与弟弟协调不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决1、陈女士弟弟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2、对于买方的经济损失,皆由陈女士弟弟承担。案例分析1、女儿是否有继承权?是否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签署放弃继承声明等,如果没有签署放弃声明,则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女儿是有继承权的,无论是否出嫁,都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在上述案例中,陈女士是有房屋的继承权的,应该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2、陈女士弟弟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上述案例中,陈女士和弟弟为服务遗产的共同产权人,共同享有房屋的产权份额,但弟弟单独出售房屋,应视为无权处分。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有效,这也就是说,如果陈女士不同意出售父母留下的房产,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无法办理转移,买方可要求陈女士弟弟赔偿其损失。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无论女儿是否出嫁,都享有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且在遗产继承中,如果共同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那么其他继承人也无权私自处理遗产。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拥有宅基地。所以,你不能直接继承你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但是,你可以继承你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由于“房随地走,房地统一”,你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也就自然对该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使权。
正常情况下,离异子女也都享有继承权,本身子女和父母之间也是有血缘关系的,也是直系血亲。我国的继承法也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都有相应的顺序,第一顺序就是子女,父母和配偶,而这个子女也包括离异子女,收养子女等等,只要有办理过相关的手续,那在法律上面都能受到保护。去世之前也可以先拟定遗嘱,这样后期就可以根据遗嘱内容来继承,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提前拟定遗嘱会更方便一些,也更容易产生纠纷。
一、必备要素 1.申请人全称或姓名、申请日期及申请事项。 2.公证处审查(查明)的事实。包括: (1)甲方(卖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乙方(买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资格、及签订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担保人的身份、资格及担保能力; . (4)合同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及相关权利人的意思表示;(5)出售房产(期权)的基本情况。包括:房产的名称、坐落、房号、朝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售价等;预售商品房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查无权利受限制的记录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批准或许可手续。 (7)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取得了一致意见; 3.公证结论: (1)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日期、地点、方式等; (2)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3)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4)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上的签字、盖章的真实性。二、选择要素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重要解释或说明。 2.当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内容。 3.合同生效日及条件等。 4.公证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实或情节。 5.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 (县) 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 .年. _月. 日
继承法 1.遗产的顺序继承是什么? (1)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6)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人有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1)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 (3)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该怎么办? 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针对你的情况,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继承人,平均占有这套房产中遗产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即公公占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余两人16。
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二婚后继子同样的也有继承权,但如果还没有形成继承关系,那就不具备继承权。一般来说,只要双方已经结婚,那子女也跟自己的子女一样,也要履行相应的权利跟义务,不可以虐待他人子女。再婚特别容易形成子女之间的矛盾,有的人不对对方子女好,那两个人之间也特别容易产生矛盾,也会影响感情,孩子年龄比较小,那还是有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有可能造成心灵扭曲。
这个要看公公婆婆的财产到底是怎么划分的,如果说公公婆婆在去世之前写下了遗嘱,遗嘱里面标明他们的财产有留给自己的儿媳妇,那么这个时候儿媳妇就有继承权,要是说他们写明医生只留给自己的儿子,那么这个时候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不过儿媳妇可以分割跟老公之间的共同财产,因为跟老公之间的共同财产并不是属于公公婆婆的财产。其实我个人觉得儿媳妇并不要去介意公公婆婆有没有把自己的遗产留给自己,如果想要拥有更好的生活,那么必须要通过自己的双手去获得。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遗产,都哪些人有继承权,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您好! 委托公证书范本!没有统一范本,但基本格式如下: 委托人: Xx 性别:XX 身份证号码:XX
如果说这个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那么正常情况下是有继承权的,除非你们两个人在离婚之前立下遗嘱说明自己的遗产不给自己的孩子,那么这种情况下孩子是没有任何继承权的。夫妻两个人离了婚之后,孩子会分别获得爸爸和妈妈财产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当n年之后爸爸妈妈都去世了,那么孩子可以自然而然去获得爸爸和妈妈财产的继承权,因为从法律上来讲,除了配偶之外,孩子是可以获得继承权的第2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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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论是头婚者或是二婚者,其第一继承权对象都一样,都是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可能有一部分二婚者在结婚之后,孩子不是自己的,觉得让孩子作为继承人不太合理,其实这是相关法律上的正确解释。在继承者的顺序想将配偶子女和父母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必须的,而第二继承顺序者,则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这个顺序无论是头婚或二婚,都不可以打乱。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针对你的情况,你的老公及他的哥哥,你的公公都是第一继承人,平均占有这套房产中遗产的部分的13(如果你老公没有其他兄弟姐妹的话),即公公占有23(包含他自己所原有的部分),其余两人16。
房产公证书不用知道怎样写。公证处有专门的房产公证书格式,所以不用提前准备写好房产公证书,也可以不用知道房产公证书是怎样写的。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
如果是按照咱们国家规定的继承顺序来说,首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等,在第二继承人顺序末端才会是自己的孙子和孙女。也就是指孙子和孙女是有继承权的,只不过顺序不太靠前。另外还有一种做法就是,在自己没有了儿子之后,由于名下还有不少财产,则可以在去世之前立下一份遗嘱,那么这份遗嘱上针对性的写上自己的孙子或者是孙女的名字,那这个孙子和孙女就有直接的继承权。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房产的继承权如何规定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产的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他的房产归其遗嘱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照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
如果现在没有登记,该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公证书与公正书是不同的,你想要的必是公证书,那是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到他们那去办即可。公证书不是由你写。公证书不是由你写。
公房不能继承所有权,只能继承租赁权。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房产的继承权如何规定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产的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他的房产归其遗嘱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为小明和父亲共有则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占有的一半份额应由小明和母亲以及弟弟平均继承。小明母亲以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最划算。小明母亲和弟弟均放弃继承权的话则直接由小明全部继承,继承费用大笔的支出只有继承权公证,该费用为房产价值的2%,以100万来计算仅需2万。假如弟弟不放弃继承,则可以继承1.
公房无权继承,但可以在 承租期内继续承租。具体细节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女儿当然也是有继承权的呀,但前提是是自己的母亲或者是父亲都不在了,你这个女儿才可以有继承权。按照咱们国家继承法的第9条内容可以看得出来,男女平等是足以说明问题的,也就是说不管家里面有儿子和有女儿的现象,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有继承权。而另外要说的就是继承法当中的顺序,首先是第一继承人顺序里面的配偶,然后才是子女和父母,所以必须得是保证父亲和母亲都不在了,这个子女才有继承的权利。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
如果你的父亲去世了,那么作为女儿,当然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当然你的母亲应该是第一继承人,然后接下来就应该是子女们继承。如果你的父亲有遗嘱,那么一般都是按照遗嘱上的内容来进行分配的。家里如果是独生子女的话,那么也不用担心这些财产,迟早也都是你个人的财产。如果加你的兄弟姐妹比较多,到时候也会根据遗嘱上的内容来继承,另外也会有继承比例的大小。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这对半路夫妻在民政局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续,那么就拥有夫妻财产的继承权。因为中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配偶是夫妻财产的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是他们的子女,第三继承人是他们的父母。其实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半路夫妻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很多半路夫妻的子女都非常介意这样的婚姻关系。主要是这些子女害怕半路夫妻会影响自己将来的遗产继承,我觉得作为子女不应该存在那样的想法。
私生子在特定的情况之下是有继承权的,但却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是根据咱们国家国法当中的内容来看,非婚生子女其实是是可以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的,其中不管是什么样的权利都一样。但他在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界限当中,有一个必须明确的过程才行。如果说这个老人在去世之前没有把这个私生子的事情公布出来,那没有办法去做实际的鉴定,可能就无法享有继承权,而且本身这个老人可能还有自己直系的大儿子和配偶,因为他们的继承权更靠前一些。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书的方法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注销的户口和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内容,包括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还要说明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如房屋所有权证书。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此外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