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每笔公积金自缴存之日起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现行利率为1.5%。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自2017年1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与建行实现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数据共享,试点开展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通过网厅自助支取。公积金中心将积极与各大银行进行商讨,待达成数据共享合作意向后,公积金中心将适时推出相关银行的网厅商贷提取业务,届时我们将及时在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发布。 非常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