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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4763783_EM623

    您好,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1、根据我市于2010年1月1日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规定,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为25万元,根据缴交情况计算出来的额度超过25万元的,*可贷25万元。 2、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贵港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贷款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持已过户到您名下并且时限不超过一年的房产证到我中心信贷科进行填表申请,我中心将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资信程度、还款能力、抵押物变现能力等综合审核确定贷款额度,以现房、二手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控制在评估房价的60%以内。 由于我中心未能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建议您拨打我中心业务咨询电话45633824563385,我们将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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