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们非常重视,经了解,由于该园区用电审核问题,导致一直使用临时用电,电表属于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备。物业企业授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向园区业主代收临时电费。业主按照民用电费价格上交,开发建设单位再按照商业用电价格(高于民用电费价格)统一上交电业局,由电业局统一为业主供电,临时电电业局不为每位业主开取正式发票。就您提出的预存电费问题,现该园区正式用电审批手续已经通过,可以转为正用用电,根据国家用电规定,正式用电采用先预存后使用的方式,不允许欠费使用,对于欠费的用户采用断电方式,缴费后即可正式使用。
感谢您对的信任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