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要符合交易条件(部分经济适用房5年内是不能买卖的)且价格合理,就会有人购买.
去经适房管理部门申请退回
银凤花园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无法转让。
首先,你是外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还有待调查;第二,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后才有上市资格
按流程,你交定金时应该已经跟开发商签了合同,客观来讲现在是属于你违约,能不能退找开发商沟通了,可能性很低,首付款能不能退不知道,定金应该退不了
1、经济适用住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主要针对中低收入家庭。2、经济适用房的取得是依法提出申请,经过资格审查之后做出是否予以批准购买的决定,所以经济适用房并不具有强制性,如果不想要了,是可以撤销经济适用房购买申请的。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你好!直接通过开发商签合同,如果目的主要是为了省一道交易税费,可以考虑。但如果不签三方协议将此情况约定明确,无论是首付还是全款,确实存在一定风险。房屋尚未办产权前,改合同本身就不涉及相关税费,最好是将款项转给开发商,取得开发商方面的收据后,让开发商将款项转给前房主较为保险。同时在此提示,无论转给哪一方,因涉及大额款项,不要通过现金形式付款。
你喜欢
经适房中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回购办与购房人到市产权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
你好,建议先行协商。 按照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