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还贷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月工资总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配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月)×借款期限。其中借款人工资总额=月缴金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按不同借款期限确定,十年以内(含十年)为35%,十至二十年(含二十年)为40%,二十年至三十年为45%。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或其他已取得《房屋权证》的房屋,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的80%;购买危改还迁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合作建房、公有现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资金缴存余额倍数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账户存储总余额的15倍确定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账户存储总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4、按照贷款的高限额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限额为25万元;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或者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的,贷款高限额30万元。
公积金与商业贷款有区别,公积金贷款的资金来源是广大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就是为解决公积金缴纳者的购房困难(提供贷款),所以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而且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不是银行而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个受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委托来发放贷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公积金贷款利息的收入(收益)与银行是无关的。 现在你公积金贷款已办好,11.3万元的商贷如果不办,那开发商就不会将钥匙交给你,最终还是要办的,你可以与银行这样说:“据我所知,首套房的利率以前是可以折扣的,现在折扣虽然没有了,但都是执行的基准利率7.05%(5年以上期),我不是二套房,为什么利率要上浮?如果是二套房,你银行利率上浮我也没话说,问题是我不是二套房,你们是怎么认定我是二套房的?总不能随意认定吧,上浮总要上浮得有一个理由,是吧?而且我的首付是30%(首套房的标准),公积金贷款也是按首套房利率执行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查也是很严格的,商业贷款要算二套房,有什么证明我这是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