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如下:1、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2、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3、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4、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5、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6、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7、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房屋装修不合格怎么办 目前消费者对房屋装修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空气污染、偷工少料等几个问题,例如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问题,消费者首先应当在选择检测单位时选择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的许可和从事本专业的相应检测的单位,即使是原有合同上没有室内环境条款,也必须符合国家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注意购买材料留下一块样品和工程验收时要有一份室内环境检测报告,一旦发现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此作为判断责任的依据。 首先找装修公司协商,要注意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描述所出问题,对赔偿结果要求合理,这样问题容易解决。 其次,消费者可以找有关部门。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进行情况调查和调解。 再次,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以寻求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聘请专业律师,然后向法院提交诉状,经法院立案后开庭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如成功当事双方签署调解书,在法院的监督下履行各自承诺的义务,否则,法庭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质量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做出最后的判决。在发生纠纷以后要把握好心态。有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由于消费者要求赔偿过高,提出了不合理或者不切合实际的要求。
您好,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建、修房提取申请资料包括:1.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2.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大修住房的,提供大修鉴定证明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工程预算。依据您的描述,装修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有更多问题还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详细咨询。
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 参与学校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是XX市注册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并持有国家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进驻学校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物业管理公司职责 (一)安全保卫 负责学校范围内及大门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秩序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巡视,对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外围治安情况监控。24小时对人员出入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大门岗增设1-2名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秩序维护工作,对迟到学生情况协助学校做好登记。对校园内机动巡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消防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园内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落实消防责任人,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灭火器材、喷淋、消防栓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检查校园内所有灭火器材的有效期和数量,并负责及时更换、补充。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 (四)卫生保洁 提供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外围、走廊、楼梯、大堂、会议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除“四害”等,含物料: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 (五)绿化养护 负责校园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包括浇水、排水、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杀虫、肥料、药品、工具等),确保校园美观。定期对室内绿植物进行施肥、淋水及清洁,确保的绿色植物有强劲的生命力。协助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 (六)安排一名主任在校负责协调后勤管理工作。 三、学校职责 (一)学校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值班室和值班人的临时住宿用房。 (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支持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和移交相关的物业资料,并在物业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对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