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部分城市,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规定,房屋销售仍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格,那么单元住宅的销售面积怎样测算?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
现在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摊系数设定上限,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概在10%到13%左右,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百分之13到15%左右,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百分之15到17%左右,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比较多,公摊一般都在25%左右,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厅,都属于公摊的面积。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共区域,电梯,超过2.2米且有顶盖的固定建筑物
商品方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指各套(单元)以外为各户共同使用,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可分为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和不能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以及各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具体计算公式为:“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为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阳台属公用面积吗,说明如下:1、商品房阳台不属于公用面积,属于自用部位。2、自用部位包括:户门、户窗、户内的顶棚、内墙面、地面、非承重隔墙、自用阳台及户内其他装修。相关说明:1、自用设备包括:户分电表、水表以内电器及管线(包括户分电表)、分户水表及电表前一闸阀或开关算起、卫生器具和相关的下水管道。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修缮、更新责任和费用应由业主自行负责和承担。上层住房的卫生间、厨房等部位及下水管道向下层渗水、漏水的,应由上层住房业主负责修缮。2、共用部位包括:屋顶、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院墙等。3、共用设备设施包括:户分电表前开关以外至总电表以内的设备和线路、分户水表闸阀以外至总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雨水管、垃圾道、烟道(排气孔道)、信报箱主体、避雷设施、共用电视天线等。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责任应由共同使用的相关业主承担,费用应由共同使用的相关业主按拥有住房建筑面积份额分摊,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业主支付。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面积怎么算,说明如下:1、商品房公用面积可以参考公式进行计算,即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面积分摊系数。相关说明:1、商品房建筑面积公式: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2、套内建筑面积组成部分:(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橱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管、管道均计入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和非共有墙两种。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积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现在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摊系数设定上限,一般多层住宅的公摊面积大概在10%到13%左右,18层以下的板式住宅公摊约在百分之13到15%左右,点式的楼盘公摊大多在百分之15到17%左右,而30层以上的住宅,因为电梯数量比较多,公摊一般都在25%左右,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厅,都属于公摊的面积。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建筑面积[1]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阳台不属于公用面积,
最简单的购房合同中有,直接看数据
公摊建筑面积[1]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公摊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产权归整栋楼购房人共有,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商品房计算公式为商品房公用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公用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公用建筑面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商品房夹层关于公用面积规范规定: 住宅建筑内的技术层(放置各种设备和修理养护用),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没有超过2.2米(2.2米本身也没有超过2.2米)就不算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的基本原则在该《规定》第五条有明确规定: (一)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按其套内建筑面积占该幢楼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的比例确定。 (二)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三)公用建筑面积分推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红线内的阳台就不是公用的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面积怎么算,说明如下:1、商品房公用面积可以参考公式进行计算,即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100%,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面积分摊系数。相关说明:1、商品房建筑面积公式: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2、套内建筑面积组成部分:(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橱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管、管道均计入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有墙和非共有墙两种。新建住宅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积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您好很高兴帮您回答这个问题,家里的阳台一半面积是计入产权面积的一半是赠送的,只能一家使用所以不是公用面积。
分摊原则有这些:(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实际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分摊原则有这些:(1)商品房公用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实际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一般的商品房销售面积都是按照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相加来计算的,一般的房子建筑面积要比使用面积大个4到5平米,而公摊一般都在20平米到30平米之间。假如说你想计算自己家里的实际面积,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实际尺寸测量一下,然后相乘相加,最后就能算出来。 假如说你家购买的楼盘是一梯四户,那么公共部分100平米可以除以四来分配给每家每户。假如说你家是一梯两户的话,公共部分是70平米,那么你们两家每家35平米就是这样计算。
楼梯啊,顶楼啊,设备间啊,走廊,门庭啥的.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凡是深圳本地的业主,可报名参加武汉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凡是深圳本地的业主,可报名参加武汉
当然了,由于现在开发的商品房都是采用出让而获得到国家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已经分摊到每一个楼面的平方米,在房产证就注明了宗地的面积以及分摊点宗地面积。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就包含了公共部分的分摊面积,比如楼梯间、外墙、电梯井道、前室、配电室、物业值班室、物业管理房、地下人防、消防控制室等所有公建。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指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即: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2)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墙体水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内墙体面积。[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共用的楼梯都是算作公摊的。在房产证有会有体现。只是,版本不一样位置也不一样
这是正常的,所有的房屋建筑面积都是包含了工摊面积的。真正你家里的面积叫做使用面积。也是通常我们所说的得房率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