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所购房屋,个人出资,属于婚前财产,即使结婚以后,也是个人财产。如果是父母购置给子女的,有证据证明,那也是婚前财产。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个人还贷,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还贷,另一方只能要求退还共同还贷的男方出资的部份,房子依然属于女方。
当然有用啦,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就说明你对这套房屋具有了所有权以及处置的权利,在另一方要对你两的共同所有的房屋进行任何的处理时都必须要经过你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处置。任何与此套房屋有关的事,都需要双方共同的决定,但凡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就没有处置的权利。所以还是要为自己增加一些权益以及保险的。
因为是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拆迁费也是属于个人财产
子女是第一继承人
有继承权,只能继承他们母亲的份额。 是有继承权的
那要看名字是不是写的双方的
加上名字等于你认可与他共有这个房产了,肯定算共同财产。
要的哦
是二套了,但如果之前是在西区买的房子,而要在是去买房的话就可以做到首套房
2010年12月小丽与小浩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409号房屋,并于2011年登记为小浩与小丽共同共有。买了房子,夫妻俩还签了一个《婚内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房子都归小丽所有,银行贷款也由小丽来还。但这个协议签了之后,夫妻俩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久.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