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六七月买的3期,贷款没下来,之前补签了协议,说1月份放款,但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不晓得咋个回事,银行也不说个时间就这样拖起干着急
房产代持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房屋代持人只是实际购房人的受委托人,所以基于受委托关系而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应归委托人即实际购房人享有,实际购房人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要求代持人履行相关义务。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可房屋代持协议的效力。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 在协议中应把双方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约定清楚,特别要约定好房屋权属的归属及产权过户的时间及代持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方式、计算标准,并避免出现措辞不清、语焉不详的情形。
您好,一般租赁合同里首先会体现业主、客户双方的姓名身份证信息;再者会对房子地址、产权证号、街道等作出表述;然后是租赁用途,比如居住、办公、仓储等,这要根据房屋性质来填写;下面就是租期、租金、付款方式、押金等根据协商内容来填写;再往后还有各种费用的承担方,比如水电燃气网、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等等。合同的下半部分主要是房东和客户各自该履行的义务,和涉及的违约事项,比如房东是否按期交付房屋,租客是否按时支付租金以及如果没有按约定执行的话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和赔偿等等。合同后面附着一份交割清单,记录租客入住的时候房屋设施品类和数量及运行情况,以备退房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