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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没有遗嘱需要走法定继承。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通常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商榷确定,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你好。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只要按继承法继承,并经过产权管理机构登记过户就行
这个问题牵扯到两个关系,一是父亲和女儿的共同所有权人的关系 二,一方死亡后继承法律关系 1.基于共有权法律关系,各自主张自己那一部分的权利,有合同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父女各一半 2.一方死亡,要看谁先死.如果父亲先死,原本属于女儿的那一部分不列如继承财产范围.父亲的那一分如果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父亲那部分的一半归母亲所有不列入继承财产范围,另一半由母亲和女儿各一半,如果约定父亲那部分是父亲个人专有财产,那么父亲的部分由女儿和母亲各占一半.女婿一般情况下无继承权,除非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如果是女儿先死.那么父亲那一部分不列入继承财产范围.女儿那一部分又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夫妻约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儿的一半属于女婿的.女儿另一半列入继承财产范围.由父亲母亲女儿丈夫三三平分 如果属于女儿个人专有财产,那么就女儿的部分父亲母亲女儿丈夫三三平分
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并由监护人代管其财产。至于继承的财产,本来该由什么人来继承,还是由什么人来继承,与这个人有无行为能力无关。
1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该房应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父亲去世,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且张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并且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张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还应当多分。对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仍租住,最近李病逝,李的子女要求继承该房。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承租人对承租房屋只有承租权没有所有权,承租权不是所有权,继承人不能当作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
你好,根据我国的《继承法》中所述,所谓的房屋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屋归其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所有。所以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具体的你可以找律师咨询
由你和继母平均继承
您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子女都有继承权。
我在这里实话实说吧,希望你不介意。首先按照继承法规定,你公公去世后,他的子女及你的婆婆都是合法继承人,就是没有遗嘱也是这样。你婆婆主动放弃继承权,只是她个人行为,她也只能让出她所继承的那一份,并不代表其他继承人的意愿,所以把户主定为你先生一人是不妥当的。并且你先生的几个姊妹对此并不知情,她们有权索要自己的那一份。你就算把危房改建,她们也有权分得她们的那一份。对此你们可以协商,对她们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她们放弃继承权,要有份书面证明才行。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一、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
最好找律师问一下,因为每个案例都不是相同的
为什么要回呢?这要看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了,一般情况是要不回的。视同赠与,要回就是撤销赠与。
不能,国土局那边只认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名字,打官司你也很难赢的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共同财产,在平均分配后,属于去世一方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