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贷的条件:1、商贷正常还款1年以上;2、借款人为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且已办妥《房屋他项权证》;转为公贷后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一、贷款条件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2.近5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3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3.提供经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4.经济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与担保1.借款人与担保人。借款人可以为他人担保。以工资质押借款又为他人工资质押担保时,借款人月还款额加担保月还款份额不得超过月实发工资。借款人不得重复借款,已质押的工资或公积金不得重复质押。借款人及配偶均可申请贷款,但不得以工资为配偶担保;同一套住房,家庭成员分别申请贷款时,合计贷款额度首套房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80%、改善性住房不超过购建房总价的70%。工资质押贷款的借款人、担保人须为财政发放工资或工资由财政拨款、单位发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
如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若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二次贷款。对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五年,方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60%,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