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院怎么判或者两人协商,房子全款付完,去房管局过户给一方啊。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 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 -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 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偿还房贷进行协议,通过协商决定是由某一方还贷,还是继续由双方还贷,若决定由双方还贷,还可以通过协议设定还贷的份额,而若是离婚后房子被判定由一方所有的话,那么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就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申请解除自己偿还房贷的义务。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对贷款的房子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分情况处理,若婚前一方支付首款,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则属于个人财产,对方无权分割。若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房屋仍是个人财产,但对另一方应适当补偿。
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这个房子是在结婚之前购买的,并且是由其中一方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的,那么在离婚之后,房子的贷款也是由个人承担的,并不需要夫妻之间共同承担。同时,这种类型的房子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之后,房子也不可以进行财产分配。如果这个房子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那么婚后夫妻双方需要共同还贷,而且离婚之后,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的,而且往后对方也没有支付任何的贷款,那么房子肯定是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没有权利来分割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房子是婚后两个人共同购买的,那么就是共同财产,双方需要协商一下谁拿房子谁拿钱, 拿房子的那一方需要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而且还必须支付给对方一笔费用。只要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是否有对方的名字,双方都有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销除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按揭房与一般的房屋不同,虽然此时由所有人居住使用享有所有权,但实际上房产是被抵押给了银行,只有在按照约定还清贷款之后,才会解除房产的抵押。
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偿还房贷进行协议,通过协商决定是由某一方还贷,还是继续由双方还贷,若决定由双方还贷,还可以通过协议设定还贷的份额,而若是离婚后房子被判定由一方所有的话,那么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就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申请解除自己偿还房贷的义务。
这样需要看两个人在离婚之前,房子的还款方式是怎么处理的,如果说在离婚之前,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那么在离婚之后也可以按照之前还款的方式,夫妻双方各支付一半的还款费用,等房子的贷款还清之后,再放到二手房市场上进行出售,之后再按照50%的财产进行分配。要是说目前正在还贷的房子,属于是个人的财产,那么离婚之后,另外一方无需继续还贷,关于是否拥有房子产权这个问题,要看在离婚之前另一方有没有参加还贷,如果有参加还贷,那么房屋的拥有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给对方资金补偿。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之前会有离婚协议,写清楚未偿还贷款的归属问题。
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就偿还房贷进行协议,通过协商决定是由某一方还贷,还是继续由双方还贷。若决定由双方还贷,还可以通过协议设定还贷的份额。而若是离婚后房子被判定由一方所有的话,那么作为共同贷款人的另一方就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申请解除自己偿还房贷的义务。”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 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 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 注意 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 产权后,另行起诉。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 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 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 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二,如果不能协商- -致,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判决。因为贷款涉及夫妻之外的第三方。注意既然有贷款,房子也就没有完全的产权。可以在取得产权后,另行起诉。《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3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以个人的名义购买的,而且往后对方也没有支付任何的贷款,那么房子肯定是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没有权利来分割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房子是婚后两个人共同购买的,那么就是共同财产,双方需要协商一下谁拿房子谁拿钱, 拿房子的那一方需要继续还银行的贷款,而且还必须支付给对方一笔费用。只要是在婚后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是否有对方的名字,双方都有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贷款是由买房子的人来还的,所以离婚以后贷款没还完还是需要接着还。不可能离婚以后贷款就不管了,这个法律也是不允许的,在结婚的时候最好要想清楚结婚以后生活的问题,因为结婚离婚会消耗大量的人力财力。到时候可能因为财产的纠纷而闹得不可开交,所以结婚是一件大事情,一定要考虑好。房子的贷款也需要有人还,根据谁买房谁还款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大家要考虑清楚。
如房产归属有变更,变更相关信息后,一方不会在利用该套房产提取。
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利随本清法),即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你好,直接更名,不需要费用。向房产局提出申请即可。
房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未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购房时有出资行为,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房屋归属登记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时候一定也要明算账,不要以为感情好就会一直好,等到感情烟消云散,劳燕分飞后悔就来不及。婚前双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且双方有争议解决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处房屋所有权归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没房产证就没法说谁有份,若还未离婚,并且房子是离婚前买的,又有房产证,那就是共同财产。你这个都还只付了首付,没房产证,离婚后谁还房贷就是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