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看,赠与房屋是否已经公证,以公证为准,可以过户。 2:若未公证: 就比较麻烦了,具体事宜具体分析。若 赠与人有亲笔签字,意识清醒,无受胁迫下,依然生效 3: 其他无效
这样就不能赠与了,只能办理继承或者与继承人协商。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应认定房产在未变更登记前仍为继承人的财产不能认定是被赠与人的财产。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人应当履行协助房产过户义务。赠与人已经死亡的,则应当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协助履行房产过户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为了避免麻烦,在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后应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赠与人死亡了权利能力消亡,那么怎么办 首先,需要认定该赠与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撤销权问题? 如果有效且未有法定撤销权,那么有两种方式过户: 一是死者合法继承人本人承认这份赠与,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二是通过法院,去申请司法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人应当履行协助房产过户义务。赠与人已经死亡的,则应当由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协助履行房产过户义务。法院判决李阿姨协助小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签订房产赠与合同后应尽快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1:首先看,赠与房屋是否已经公证,以公证为准,可以过户。2:若未公证: 就比较麻烦了,具体事宜具体分析。若 赠与人有亲笔签字,意识清醒,无受胁迫下,依然生效3: 其他无效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赠与人死亡了权利能力消亡,那么怎么办首先,需要认定该赠与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撤销权问题?如果有效且未有法定撤销权,那么有两种方式过户:一是死者合法继承人本人承认这份赠与,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二是通过法院,去申请司法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