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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自2014年8月1日将目前保障性住房分类申请调整为统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不再区分申请房源类型,统一按照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对实行统一申请模式后新增的低收入申请家庭,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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