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太仓] 新建居民区建高压电网,合适吗?

共1个回答

其他1个回答

  • mwggqygw_EM510

    该项目无论是建设审批手续,还是相关规程、规定的执行,均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年颁布的《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P)中16.0.4规定,线路在跨越房屋时必须满足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就220千伏线路而言不小于6.0米,以确保被跨越房屋及居民的安全。对于所提及的电磁辐射问题事实上与输电线路的工频电场、磁场是有很大的区别,一是电力传输是有线传输,不是依靠电磁波发射传输。二是属于低频的,不属于电磁辐射的范畴。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4-1998有明确规定,即当高压输电线路邻近民房时,房屋所在位置离地1m处*未畸变电场强度不超过4kVm,磁场强度不超过0.1mtm。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供电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