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三个月,不能再租了,提前10天给了房东通知了,还帮转租了出去。这种情况下我算违约吗

共5个回答

其他5个回答

  • 贺东华 经纪人

    提前跟房东打过招呼,房东也同意了要你违约金,说明房东就是故意黑你钱

  • 丁修合 经纪人

    合同里如果有关于这方面的条款,就按条款执行。算不算违约看你们协商的情况,如果合同里没写,而房东坚持是你违约,那么,他可以向你收取违约金,即使他同意你转租,口头约定也没什么效用的。

  • 谭丽娇 经纪人

    严格的说,合同上如果没有说明您帮房东找到下家就不算违约的话,那您事实上没有到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前搬走确实算是违约。但是您如果除了合同之外已经和房东协商一致,房东曾经同意您没有给他造成损失就不算违约的话,他现在再问您要违约金确实不大合理,但是如果没有书面的证明说他曾经有同意您也没有办法。只能从道德上谈了。

  • 种政 经纪人

    基本的租赁合同上面虽然是一年一签的但是上面也是有一条的提前退租的话要提前一个月于房东协商解决了估计是房东想黑你

  • 徐莉莉 经纪人

    违约不违约是看你当时签订的租赁协议是怎么写的

二手房推荐

    查看更多二手房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