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购买“二手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因产权证原件收押而无法提供的,可凭下列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1、产权证收押在银行,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及长条章的产权证复印件;银行未盖章的需提供产权证收押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2、产权证收押在担保机构(不包括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担保的商业贷款),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担保机构公章及长条章。如果所属海淀、西城、丰台管理部,申请人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7》1份。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6个工作日内(征信审核3个工作日,资金支付到账3个工作日)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审核未通过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在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
民生银行付款不能签三方协议,您单位签订的应是代收协议或委收协议。若签订的是代收协议,则所需材料有:经办人持身份证、《付款授权确认书》两份;若签订的是委收协议,则所需材料有:经办人身份证、《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收款协议》申请时的原件或单位介绍信、《付款授权确认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