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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们为什么不交物业费,如果觉得物业管理混乱那可以把物业换掉,再没有换掉之前物业费还是要交的,也可到相关的部门去反映,争取妥善解决
有权利的 你若果不满意 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
开具分户取暖证明是业主合理且正当的要求,物业公司当然没有权利拒绝。但目前的问题是,业主拒缴物业费,因此双方处于僵持状态,谁也不会让步,除非诉诸法律,否则难以解决。业主们不妨换个思路,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业主集体拒缴物业费,并非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律赋予了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解聘物业公司的权利,为什么不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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