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新村二手房挂牌均价:10326元㎡,仅供参考,二手房的首付因为需要根据评估价与实际成交价的差价来支付首付,有的超过20年房龄的二手老小区,银行暂停房贷需要全款支付,所以综合上述条件再根据您的实际条件和需求决定是否购买大富新村。
您好 安庆碧桂园1号公园的房子现在100到120平之间的 只有112的户型 南北通透的 精装房价在80万到90万之间 有需要可以联系
不需要评估新房
恒大华府 均价7283 楼盘地址是[政务区]-政务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汇处西南角 开盘时间2009-06-01 小区有高层 小高层 目前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是精装修
5000多点,还没有开盘
现在都是按照贷款记录来计算的,你这个情况算二套,利率一套和二套没有区别,首付百分之五十
找中介,他们会告诉您需要的手续和流程的。
贷款要向银行提供个人税单和流水以确保可以还贷,没有工作就要抵押贷款了
不需要,底评估假60万跟成交没关系的,它只是国土税收局对营业税征收的记价标准
您好,只要贷款购房,不管用哪种贷款方式,都需要有评估公司来评估的,如果找的是中介公司,由他们代为办理就可以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年内不允许买卖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有个土地出让金应该不贵几百块钱
您好,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才能申请,如果您已经有商品房了,且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您是不能申请购买经济使用房的。
可以留个电话详聊下具体情况
如果楼盘缴入日期与当初签订的合同约定日期有延误,可以据此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赔偿。
查看安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你好,排屋、叠排、叠墅具体要看楼盘和位置的。在临安买房不限购,首付方面,首套一般3~4成,二套4~5成,具体视个人情况及银行而定。贷款或者全款一般都有折扣。 通策状元府的话,现在在卖的是独栋和叠排,独栋户型300-360方,叠排户型200-260方,均价2.2万㎡。目前来看跟临安其他在售低密产品比,可能价格上有优势。不过位置、产品等方面较一般。 目前城区的万科西望装修成品排屋总价500万级,青山湖科技城的蓝城春风燕语,叠墅总价320万起,可以稍微考虑一下。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经济适用房购买需要交出让金。
你好,可以点击我头像咨询我。
您好,目前东莞不管新房还是二手房,非莞户都要社保哦
需要的,因为杭州买房要2年社保才可以买的,所以这个证明要你出示的
可以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员:具有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的条件: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洛阳都不可以,但是部分试点地区可以。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联合下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建保〔2018〕92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政府主导、公开择优和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通过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试点实施、注重宣传引导和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