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石家庄市但在就业地(外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石家庄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缴存明细、无公积金贷款证明(加盖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章),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一方作为主贷人,另一方作为参贷人;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6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门的审批额度为准,你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信贷窗口试算你的贷款额度,或参考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官方网站贷款额度指南http:www.sjzgjj.cnyewuzhinan124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