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我市在新港花园配建的部分经济适用房将面向龙口港住房困难职工家庭实施供应。因您提供的电话号码不存在,无法与您进一步沟通。
1、2012年我市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房源的位置在南山城市花园东区。2、符合申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条件的家庭,到户口所在地政府(管委、办事处)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为受理单位)领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材料册》进行申报登记。申报以家庭为单位,夫妇双方有工作单位或一方有工作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程序报单位主管部门登记;夫妇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申请材料按程序报户口所在地政府(管委、办事处)登记。
我市第四批经济适用房申报工作已于8月11日结束。下一批经济适用房将于2014年申报,具体申报日期敬请关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