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确认开发商是否已经备案,如果备案了就不可以改一手合同。 第二,没备案的话,需要房东与客户在开发商拿回房东购房收据并作废,再换成客户的收据,然后从系统调出合同重新编制后由开发商送房管局进行备案。
养殖的鱼塘被征收,应当按照征收土地的标准给予补偿。如果过低或不予补偿,均可通过法律途径实现权益。
2017年我在江西省宜春市港中旅公元贷款买了套现房,大概是4月付清首付款,银行贷款是10月份放贷吧,由于我们一直在广东工作,到2020年10月29日止也未收到港中旅公元书面,电话,短信等等形式通知我们收楼。,2020年7月尾回家乡去到港中旅售楼部咨询收楼,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说我们早就可以收楼,说因为港中旅更改过,2019年前的都是由物管中心统一通知,但是我2019前去过几次物管中心沟通过质量问题,也没有人给过我书面,或者是口头说过要我们收楼。2020年7月尾我们夫妻一起与售楼部人员去到物管中心收楼,物管中心向我们索取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请问这费用收取合理吗?合同清楚标明书面形式通知业主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