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正在领取城市*低生活保障金的。
8、进城务工人员,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正在领取城市*低生活保障金的。
8、进城务工人员,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房屋类: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一年内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一年内购房协议、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
3、购买危改回迁房的,需提供一年内正式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属城区规划区域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规划、房管、土地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相关费用发票;
5、属规划区域外的,提供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宅基地证、配偶或本人的农业户口。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需提供个人自住住房贷款合同、近期的个贷还款记录凭证。
三、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
需提供单位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工资收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房租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