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若您本人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则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①户口在十堰行政区域以外或口迁出十堰市的,需提供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②户口在十堰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登记时间为准满一年;③出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境定居批文或移民签证;④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⑤6调离十堰市在外地就业的,需提供调令或外地用工合同及调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无法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解答,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十公管发【2015】23号《关于进一步放宽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十堰市之外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相关政策按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政策执行。若您所购买的商品房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备案,您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若您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拨打十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外地加区号0719),也可在十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