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借款合同可在放款后咨询贷款银行或开放商取回; 2、 没有公积金卡可准备提取人本人名下长春市开户工行或建行的储蓄卡代替,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您好,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共同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您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房有共同借款人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此条款不考虑共同借款人是否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审核贷款资格: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您好,贷款流程可登陆网站首页>业务指南>业务指南>贷款>《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图》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图》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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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打12329 公积金热线 进行咨询!
您好,如您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部门正式受理贷款申请后,均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主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您好,在长春市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并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有一个要件的日期在24个月之内就可以提取)。没有全额购房发票是无法提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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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您是商品房贷款,相关业务由开发商统一代办,借款合同签订后会交由开发商办理相应抵押登记手续,之后由开发商将借款合同提供给借款人,您需向开发商索要借款合同。如您购买是二手房,由受托银行负责,待相关抵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可向受托银行索取。
您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丢失,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补办:一是可以到贷款银行复印,需加盖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二是可以到房产档案馆(位置在西环城与景阳大路交汇)调档,需加盖档案馆章。
您好,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一次性购房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您好,您所述问题我们会转交至业务部门处理,请您持续关注本条留言。
您好,如您配偶不是购房合同上的房屋买受人,无法作为主借款人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您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丢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选择两种方式补办:一是可以到贷款银行复印,需加盖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二是可以到房产档案馆(位置在西环城与景阳大路交汇)调档,需加盖档案馆章。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业务。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须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以上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如符合条件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公积金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非铁路系统职工可就近选择公积金中心管辖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办理提取业务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到单位或提取窗口领取。
您好,您所述问题我们会转交至业务部门处理,请您持续关注本条留言。
您好,如果所购买的公寓性质是住宅,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所购买的公寓性质是商用或商住两用,则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您好,如果所购买的公寓性质是住宅,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所购买的公寓性质是商用或商住两用,则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您好,如您购买商品房申请办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部门正式受理贷款申请后,均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主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贷款办理进度。
您好,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丢失,可以持本人身份证选择两种方式补办:一是可以到贷款银行复印,需加盖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二是可以到房产档案馆(位置在西环城与景阳大路交汇)调档,需加盖档案馆章。
您好,如您配偶不是购房合同上的房屋买受人,无法作为主借款人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只有购房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有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