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提前收取是合理的,物业公司为了可以提高服务品质,不得不预付物业费作为流动资金,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物业服务做准备,且只有在能够持续滚动的状况下才能够把控好物业服务品质,所以就只能提前让业主们缴纳物业费。 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有: 1、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拒交; 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取得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还未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的; 6、房屋因质量问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的; 7、房屋被出租,且合同中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