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和偿还购建住房贷款本息,不能用于其它用途,职工离退休时其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性退还给职工个人。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在每年6月30日按国家规定利率的结息,当年缴存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部分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的使用范围只有三个用途(权限):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回拨职工正常支取的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发放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使用范围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运作,银行理财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超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代理职工个人在银行理财或购买国债也不能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名义在银行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