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需要走法定继承。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一、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继承公证;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这要是遗嘱,这只是你父亲的遗嘱,并不是你母亲的遗嘱 这是有权分的
马某1等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2017)京民申792号北京高院认为: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马某7就其主张的与其母亲谭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提交了谭某生前所写的《我的意见》为证。马某3、马某5、马某4、马某6对马某7所述事实主张及证据均予认可,马某1、马某2亦认可《我的意见》的真实性。故一、二审法院认定马某7与谭某形成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并无不当。虽然涉案房屋系房改房,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房屋已经可以上市交易,故马某1、马某2主张借名买房行为无效,法律依据不足。《我的意见》是谭某生前对涉案房屋的由来、购买和产权归属情况的记述,并无死后该财产如何处理的意思表示,因此马某1、马某2主张《我的意见》应是谭某的自书遗嘱,缺乏依据。因马某7与谭某之间借名买房关系成立,所以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谭某名下,但已不属于谭某和马某8的夫妻共同财产,故马某1、马某2主张公证遗嘱部分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