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在南通镇李乾一号地块确有部分村民违法占地建设,在违法建设期间已多次配合南通镇政府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现保持原状未继续抢建,下一步,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知》(侯政【2011】1号)文件精神,建议由南通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违法建设予以整治,将全力配合在违建期间我镇曾多次组织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制止和部分拆除下一步,我镇将根据《闽侯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侯委办【2014】11号)文件精神,将该地块违建纳入“两违”范围,统一予以整治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侯政(2011)1号]文件精神,建议由南通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以上违法建设予以整治,将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