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你碰到的问题不是房子问题,是里面住的人是谁的问题?如果里面的住的人是原来房东的家人,而且这个房子是属于他们一家人的福利分房的话,你的房子很难办理了。等于房子属于你的,实际你并没有办法行使居住权利。如果你希望卖掉这个房子。那么你要通过法院履行你行使居住权的主权主张,如果你能顺利拿到房子,那么你可以卖出该套房屋,如果你不能拿到房屋的居住权,那么你的房子如果卖掉了。还会像你现在一样,买家拥有产权确没有居住权。那么你的买家会起诉你,然后你再起诉卖给你房子的朋友,你朋友在来起诉那个做牢的人。 希望你到当地的专业律师行去咨询。我们的专业水平应该还不能帮你解决这个问题。只能给你上面的分析和建议。
关于夫妻加名:无贷款的,直接去区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 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 费,有的不需要(居我所知,民生肯定要的,其他不清,具体费用不清)。要根据 实际情况定。 同样,产证可以加名字,也可以减名字,其实方法是一样的,也是买卖加税。 如果是离婚的,只需拿离婚证或着判决书去交易中心就可以了。
个人住宅办理房产证一般都是由开发商同意办理的,但也有例外如需自己办理,那就需要带上以下的手续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买卖后一个月内持房子买卖合同和别的证件到房地产买卖所处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处理登记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出售合同》等证件和材料。买卖双方接到买卖所处理过户手续的告诉后,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图书印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能够处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