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三、该房屋租赁期共24 个月。自 2016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7年 10月 20 日止。四、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3000元 ,年租金总额为 36000元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1 年付。甲方向乙方收取租房违约保证金 3000.00元。五、甲方交与乙方使用该房屋设施现有:壁挂炉、进门卡、钥匙、水卡、电卡、天然气卡等基本设施。六、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交纳以下费用:水、电、天然气 、电梯 有线电视、通信、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其中物业管理费(年:1.2*194.97*12=2808元)和电梯使用费(年:55*12=660元)两项合计3468元,由乙方与年租金同时一次性付给甲方,由甲方统一交付本小区物业。(备注:本小区天然气采取先使用后交费,乙方在使用期间注意单元门贴出缴费通知,预期不交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支付)七、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与乙方有关突发事件,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本房屋及其他房屋和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