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公积金新闻
2017-05-25 18:13
**拆迁安置房的:
①借款人和配偶的身 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身 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②借款人和配偶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含户主页);
③婚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单身未婚证明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证明);
④《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⑤《房屋契税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⑥拆迁协议或国有征收(收购)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安置房所有权交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⑧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⑨工作地、户口所在地、购房地房产证明;
⑩公积金在衢州其他县(市)、区缴纳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中心的公积金缴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