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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楼市新政,2019年1月1日开始实行:1.2019年将购房类人群划入积分制管理,只有在佛山市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才可申请积分入户。2.取消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将其纳入积分制统筹安排。3.在佛山购买住宅及商业住房的非户籍人员,统一参加积分排名。该项积分排名入学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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