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限价商品房有关政策规定,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关于您提出的拆迁房是否算福利分房的问题,请您提供详细的房屋信息,拨打市住房保障中心房改指导处的电话82663297进行咨询,以便于我们有针对性地给您答复。
1.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低于1916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796元,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仍执行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 6 倍.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