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可以,你们在本市没有其他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的情况的, 只可以在房地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 根据您的描述,此套房你们已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再次提取。 再次购房或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以查看: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index.html
您好,若您办理的是上海名下无房的提取公积金,您申请一年的提取,那每隔3个月会自动进行审核并打款。无需您前往办理手续。
您好,可以。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在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提取。一套住房可提取一次。
1、可以,如果您以及您配偶在本市没有其他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的情况的,可以在房地产权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 2、如果您所买的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上只有您一个人的名字,您只需提取一个人的公积金,无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 3、正常情况下,办理提取业务是需要提供您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的,外地购房因贷款抵押等原因无法提供购房合同原件的,那么一般需要由购房合同抵押机构出具证明其购房合同真实性的材料。一般可提供购房合同抵押机构每页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等可证明其购房合同真实性的材料,备齐后到网点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正常办理提取业务。
您好,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内,每三个月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根据您的描述第二笔金额将在9月底前转入您的银行卡内。 租赁续提,是在本次租赁提取最后一笔金额到账5个工作日后,携带材料到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您好,市公积金中心采取“一次申请、三个月自动复核、次年复申”的办法,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可以在房地产权证下发的六个月之内,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房款。具体提取的流程可以查看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 。 但根据您所提及情况,目前有公积金贷款,不清楚是否是目前在本市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如果是的话,那么您的公积金余额就不能提取了,只能使用公积金余额冲还贷了,反之,则可以办理提取。
您好,公积金的余额如果选用月冲方式还贷的话,一般是在办理的当月或次月生效的。每月9日为您贷款银行规定的正常还款日,但是当月冲还贷也生效了,所以导致一个月还款2次,并不算重复扣款,因为您的本金已归还2期,利息按照您实际发生的天数进行计算。具体您可以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年冲是指在每年的指定月份(4月或者9月,选择离您办理业务最近的一次)一次性将您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还贷款余额,即一年冲还一次。
您好,购房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 1、购买的是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提取人家庭没有其他尚未还清的公积金债务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3、在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 若您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的。
您好,如果申请的是组合贷款,公积金冲还贷在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归还完公积金贷款部分后可以归还每月商业贷款部分。具体还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并且已经取得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证的,可以向经济适用房申购地或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申请提取产权人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最高提取额不得超过总房款扣除产证前已经提取部分的金额。 具体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85.html
您好,公积金的余额如果选用月冲方式还贷的话,一般是在办理的当月或次月生效的。每月16日为您贷款银行规定的正常还款日,但是当月冲还贷也生效了,所以导致一个月还款2次,并不算重复扣款,因为您的本金已归还2期,利息按照您实际发生的天数进行计算。冲还贷金额是不进入个人银行卡,是直接用于冲还贷的。具体您可以咨询您的贷款银行。
如果继续租房仍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要重新办理申请手续。这是因为按《通知》要求,申请人必须持续符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条件。同时,为简化手续,本市租赁提取采取的是“一次申请、三个月自动复核、次年复申”的办法,但每次申请有效期最长一年,如果申请人仍需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公积金中心需要对申请人的租赁提取条件进行重新审核。所需资料您可以查看: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80494.html
您好,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您好! 1、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人均面积为33.9),若符合以上两种情况则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若不符合以上情况,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在房地产权证下发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情请见: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40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