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按揭购房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您及配偶符合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且资料齐全,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如您及配偶符合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非按月还贷)条件且资料齐全,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夫妻一方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另一方(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你已经用公积金贷款,就不可以提取了。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①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转出 转到异地的: 办理条件: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完整准确,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已办理账户封存手续的,在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即在公积金中心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可向异地中心申请将在公积金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该中心,公积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职工的失信记录,将随其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转移金额为账户所有余额,包括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广州珠三角地区基本都能用了,没有限制,都是3成首套。你还要看看当地政策,毕竟各地限制炒房,利率也调整了。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全额扣划账户余额,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具体要询问长沙公积金的政策才知道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原件: 1.非按揭购房提取:①购买一手楼,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1.购买广州市以外的房产需提供购房发票;2.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公章。3.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如提供的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上没有注明“购房金额”的,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缴存人在广州市、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均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人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级市范围内均可。 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于您未详细说明该房产为按揭或非按揭、一手房或二手房,故无法一一将所需资料列举出来。详情可查阅公积金中心网站“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的内容,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bszn2018110ca0cf00c84843ebb14a4b74c81c1cfa.shtml
购房提取有两种具体情形:
必须满足唯一,就是或佛山户口,或佛山公积金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不支持的哦,因为你是广州户口了,如果您是茂名户口那可以的。只能按租房来提取公积金了
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购买一手楼的,申请日期不超过自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您是按揭购房的,①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②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③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或同一套住房,一年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再公积金下款后才能提取公积金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购买广州市以外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全额扣划账户余额,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全额扣划账户余额,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