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你好,就你所反应的问题,经调查,你所持有的龙汇家园楼房预售合同中明确注明房屋最终面积以市住建局产权办核定面积为准。目前,你和飞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你们双方的行为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行政调解无权要求其中任何一方毁约,故目前产生的房屋买卖纠纷,建议你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关于您反映天纤棉业公租房私自涨房屋面积的问题,经调查,天纤棉业公租房预售时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面积进行预售,工程竣工后,天纤棉业委托房地产主管部门测绘大队严格按照测绘相关标准和规范对该公租房房屋面积进行了最终测绘确认,并出据了测绘报告。最终配售时,以出具的测绘报告实际面积为主。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收到留言后,住建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同相关股室人员就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一、经住建局派专人去实地测量核对后,开发商是按图施工的,你请人所测量的实际面积(91.2㎡)是3#、4#的E、F户型(123.72㎡)的套内净使用面积,数值基本准确。该户型套内面积为100.92㎡(套内净面积91.2加结构面积8.89㎡),其中所相差的32.5㎡由以下3部分组成:一、套内结构面积为8.89㎡(均为套内墙体所占面积);二、同层公摊为18.04㎡(包括电梯、步行梯、过道、电梯井、水暖井);三、公用设施公摊面积为4.76㎡(包括屋顶水箱间、屋面电梯机房、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以上数据为甘肃省城乡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见附件)。经专业人员审核数据是准确的。如你对答复有疑问,你可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测量。二、你所了解包括一楼车库、碳房、商铺、杂物间等算在公摊面积内的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
您好!现就您反映嘉荣亲水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嘉荣亲水庄开发商在未办理预售许可之前所做的宣传户型建筑面积均不是由县住建局计算提供的,于2016年12月2日办理嘉荣亲水庄9#、10#、11#楼预售许可,2016年12月6日办理嘉荣亲水庄1#、2#、3#、4#、5#、6#、7#、8#楼预售许可,在开发商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时严格按照审查的设计施工图纸计算该小区的户型面积。建议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缴纳房款时应按照县住建局办理的预售许可证原件面积为准。关于您反映的退房事宜,请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给您带来不便请谅解。
这位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答复如下:1、住户有权对房屋面积进行核算,房产测绘部门已多次测算,如要对此面积复核,必须请上一级测绘部门进行核算。2、房屋测绘队已对汭馨苑小区全部面积进行核算,测绘报告书交付给了西阜实业开发公司,由于该小区修建时图纸多次变更,造成买受方面积改动,但最终结算面积必须依照测绘报告面积为准。3、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以房产测绘部门测算的据实结算。